理大暴動6人判刑 監禁47至63月

2023-09-19 00:00

2019年11月警方封鎖理大後,有人發起「圍魏救趙」反包圍警方,彌敦道逾2000人集結並爆發衝突,警方最終拘捕213人。其中6名男女暴動等罪成,昨於區域法院判監47至63個月。暫委法官陳慧敏昨判刑指,暴動規模巨大,是一宗極嚴重的暴動罪行,示威者有預謀和組織地參與,向警方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,對市民人身安全和財物造成威脅,雖然辯方求情指各被告入獄後無法照顧家人,但「須知犯法有代價」,犯案前應考慮後果,斥他們被定罪是咎由自取。

6名被告49歲課程指導員梁少明、27歲排球教練謝建樂、23歲補習老師黃家榮、34歲銷售員張創發、23歲市場助理郭傑超及29歲音樂老師劉思彤,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。郭和劉早前認罪,依次判監47和48個月;其餘4人經審訊後罪成,謝及張判監61個月、黃判監60個月;梁另攜有雷射筆,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,判處總刑期63個月。
22人仍候判

陳官指示威者使用大量汽油彈,有汽油彈擲在警方腳旁爆開,場面極之暴力。案發在油麻地市中心,人煙稠密和逼近民居,有港鐵出入口和商店遭縱火。雖然辯方求情指本案存在延誤,但陳官認為被捕人數眾多,未能及早審理屬正常。高級督察潘崇禮(見圖)昨於法院外指,當晚被捕213人中,至今共165人暴動罪成:6人被判入教導所、137人被判監29至64個月、22人仍候判。

案件編號:574/2021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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